新乡市西工区人民政府
欢迎进入西工区人民政府网站!

西政复终字(2024)第45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获嘉县人民政府 xgq.xinxiang.gov.cn 时间:2025-02-28 15:42 浏览量: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西政复终字〔2024〕第45号

 

申请人:王某某。

被申请人:洛阳市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2024年8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案符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分享:
新乡市西工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