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工区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2023〕8号
西工经开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西工区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5月29日
西工区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洛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决定在西工区各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为块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运行保障、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新路径,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以街道办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基层治理所需的行政执法权,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缺位、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下放,宜放则放。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区级部门的行政执法权交由街道行使,着力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