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工区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政办〔2024〕17号
西工经开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西工区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8月21日
西工区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洛阳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洛阳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西工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相关规定,明确下列行业领域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
(一)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类学校、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托管类校外培训(服务)机构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为主管领导。
(二)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小诊所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负责,区政府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副区长为主管领导。
(三)博物馆、各类文物保护单位、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KTV、旅游星级酒店、民宿、文旅元宇宙、艺术类培训机构、密室逃脱、剧本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以及各类经营性演出娱乐场所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区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区长为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