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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通告

获嘉县人民政府 xgq.xinxiang.gov.cn 时间:2025-02-25 15:42 浏览量:

西工区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通告

 

西政通〔2024〕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14日印发《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315号),同意我区征收洛北街道东下池社区集体建设用地11.0116公顷。现将批准的征收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

征收洛北街道东下池社区集体建设用地11.0116公顷,其中地块一东至现状七一路,西至现状御博路,南至洛浦公园,北至原洛阳市西工体育场;地块二东至洛浦公园,西至洛浦公园,南至洛浦公园,北至原洛阳市西工体育场;地块三东至东兴实业总公司用地,西至现状御博路,南至洛浦公园,北至现状丽春东路;地块四东至东下池社区农村宅基地,西至现状御博路,南至现状丽春东路,北至原洛阳市西工体育场。
    土地征收后,地块一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二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三拟作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地块四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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