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西工经开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西工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材料。
附件:西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